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和平顶山市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平顶山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平发改行收〔2017〕3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院将于2017年8月30日零时起正式执行医改价格调整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大型医用设备(MRI、CT、PET)检查治疗项目在原有价格基础下调5%。
三、提高治疗、诊查、床位、护理、手术等部分项目服务价格。
四、血透和腹透项目价格维持不变。
我院门诊大厅电子大屏和院内自助设备不间断公示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并在门诊大厅设立咨询台,也可通过我院官方网站查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我院物价科, 咨询服务电话:0375-8917961。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29日
附:医院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调整标准
医院等级:二级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价格 |
一般医师 |
次 |
2元 |
主治医师 |
次 |
4元 |
副主任医师 |
次 |
7元 |
主任医师 |
次 |
10元 |
注:急诊诊查费暂不调整,仍为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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