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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积极部署“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工作

2016/9/7 15:35:28      点击:
     根据《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月的通知》(平卫医(2016)44号),为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大力营造“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社会氛围,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相关工作。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的目标是: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院对全院职工进行基本药物相关政策的学习,院相关科室积极参加学习,使医务人员进一步熟练掌握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使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并制作横幅、宣传版面、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医院液晶屏幕二十四小时宣传及组织广场基本药物咨询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宣传。
     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须、有效、价廉。为了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院有效的执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每月对各科室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进行通报,使基本药物的使用率显著提高,有利于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有利于转变“以药补医”、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保证了患者用上了廉价药、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