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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2019/8/29 9:06:26      点击: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公告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始建于1979年,是我市唯一的地市级三级妇幼保健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指导中心,全市首家“爱婴医院”、“省十佳妇幼保健院”。

多年来,医院围绕创建一流现代化地市级妇幼保健的目标,秉承“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突出妇幼特色,推动管理、人才、设备、技术、服务、环境、文化等七大战略创新,促进全面快速发展。目前,拥有两个院区和一个社区服务站,在职职工824人,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200余名,研究生20余名,60个临床医技科室,床位400余张。“平顶山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平顶山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省新生儿重症救护网络分中心”、“市新生儿重症救护质量控制中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省医学临床特色专科小儿脑瘫防治中心”、“市辅助生殖中心”、“市产前筛查中心”、“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分中心”均设在该院,并成为市医学会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等多个学术专业委员会的主委单位。

医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廉医、诚信、为民、和谐医院”、“全省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平顶山晚报》评为“鹰城读者最信赖的医院”。

医院拥有一大批荣获“省青年科技领军人物”、“省百名职工技术英杰”、“省优秀医师”、“省健康卫士楷模”、“省巾帼建功标兵”、“省卫计系统三八红旗手”、“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科技功臣”、“市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的中青年专家及160余台具有妇幼专科特色的大型先进设备,并开通了掌上医院预约挂号、门诊一卡通、电子病历、科室联网以及全国联网,使诊疗轻松、方便、快捷,并与郑大一附院等多家省级医院建立了医疗联盟、开展远程会诊。

    目前,医院年分娩量常年居全市第一,住院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逐年下降。辅助生殖、小儿脑瘫防治、多胞胎抢救、重症新生儿和重症孕产妇抢救等成为医院特色技术品牌。

为促进我院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病患需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根据医院岗位空缺及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专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网站、校园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方式:网络报名,下载填写《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登记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pdsfyrsk@163.com

现场报名,填写《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时间:2019915日18:00截止;

  3.地点: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门诊楼五楼);

  4.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相关专业资格、职称证(提供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

  (三)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笔试或面试及聘用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专业加试。

    面试(或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专业加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档案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三、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5-4940575;

  报名信息、政策咨询电话;

  0375-4966017;

 

附件:附件:1、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才学历及专业资格要求

附件2、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