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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12/29 8:30:15      点击: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PDSFYZC2023-4-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改造

2、采购范围: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改造、测试等工作

3、采购预算:自筹资金,共计6.8万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全省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改造。
    因本院医保系统服务商为河南新星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依据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新星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76 号 9 号楼 1 单元 3 层 301 号-302 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朱文东

平煤神马集团总医院

工程师

王洪彬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工程师

张科峰

平顶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需要医院在用医保结算系统与省医保平台进行接口对接,建议与医院医保结算系统供应商河南新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接口对接协议。

五、公示期限及报名期限

2024年1月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质要求: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若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含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响应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人书面声明;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后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5、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月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375-891751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邮政编码:467000          邮箱:pdssfyzbb@163.com